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和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评估组,对2023年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以下简称“6·21”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派出专人同步开展对公职人员处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评估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现场核验等方式,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对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检验等单位开展了随机抽查,以点带面印证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总体看,“6·21”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领导干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扎实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大起底大整治,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筑牢,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源头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进一步降低,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基层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自身职责,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取得积极成效。经检查核查,涉事相关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公职人员的处理均已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工作主要有6个方面成效:
一、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筑牢。“6·21”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部署事故整改工作和全域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召开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党委全会形式系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相继出台“1+37+8”系列文件(1个意见、37个专项方案、8个配套文件),明确“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10项重点任务,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主动仗、攻坚战。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召开3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19次政府常务会议、28次政府专题会议、16次安委会会议,对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全面部署、整体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各部门协同配合,排查整治各领域安全隐患,各地按照部署全力以赴抓整改、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银川市委全会明确13方面49项具体举措,分解落实自治区37个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细化为970项任务分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各类会议50余次,研究部署“6·21”事故整改和其他安全重点工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领域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6·21”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强化督查检查餐饮、燃气使用、液化气充装、商圈夜市等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找问题、补短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针对“6·21”事故暴露的行业牵头部门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相关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着力构建更为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坚持把抓安全生产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形成年度述职必述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机制,全面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在燃气安全监管方面,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对监管部门和经营主体责任义务进行规范。细化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经营、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7个部门职责,加强“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实施细则》及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履职考核督查,为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抓好干部队伍整顿,深入解决慵懒拖沓、业务生疏、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整改要求,自治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坚持“四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防范)常态化督查机制,用督查衔接党委部署、部门执行和基层落实,推动各地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严格责任、严实作风、严管所辖。银川市大幅提高安全生产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并组织6个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深入检视整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时整改销号,以过硬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严肃开展追责问责,聚焦专项整治过程中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共追责问责相关人员76人。
三、源头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6·21”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立足解决影响燃气安全的根本性、深层性、历史性问题,严把准入关口,多措并举补齐短板弱项,从源头上着力管控安全风险。修订燃气规划,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发展规划(2024-2030年)》,总结分析自治区燃气多年来转型发展,特别是“6·21”事故后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提出燃气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治理能力作为重要内容,要求抓好隐患常态排查、从严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预案实战演练、从严落实应急响应机制。规范行业秩序,采取兼并重组、改造提升、撤销退出等方式推进燃气企业、供应站点优化整合,加快淘汰储量少于100立方米且不满足经营许可条件的储配站,推动整合200立方米以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撤并关停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83座,并完善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用气结构逐步优化,从源头上铲除“黑气”贩子和市场无序竞争的土壤。严格市场准入,将燃气经营许可和气瓶充装许可分别上收一级,调整至市级燃气管理部门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实施,在重新评估企业许可条件的基础上,换发燃气经营许可146家、气瓶充装许可113家,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严格实施餐饮企业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相关规定,不符合安全疏散条件等消防要求的坚决停止营业,督促4028家公众聚集场所主动申报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321家擅自营业的进行立案查处。降低燃气源头风险,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和“气改电”工作,下调餐饮业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约30%,提高用户更新改造积极性,完成“瓶改管”2700余户、“气改电”1万余户。自治区财政安排近1亿元,推动燃气金属波纹管、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三件套”加装,非居民燃气用户实现“应装尽装”,居民燃气用户实现“能装尽装”。筹措各类资金20余亿元,开展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累积已更新改造1326公里,有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四、安全风险进一步降低。“6·21”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果断决策、重拳出击,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多年积累的老大难问题。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治区聚焦事故暴露出的燃气安全“一件事”存在的问题,全链条、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隐患62809项,完成整改62749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剩余隐患正在加快整改。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室内疏散通道、应急逃生通道和室外救援通道,拆除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和逃生的障碍物2.28万处,增设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消防救援口1.89万处,整改火灾隐患8900余项。燃气器具专项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报废处理20余万只气瓶,其中市场监管部门排查出的“问题瓶”13.5万只、回收的“黑气瓶”3万余只,群众主动申请报废超使用年限的气瓶3.5万余只。全面禁止向餐饮企业配送“气液双相”瓶,累计召回并报废“气液双相”瓶1万余只。没收了一批问题阀、问题灶、问题软管和问题调压器,向产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不合格产品报告17份,曝光10起销售伪劣燃气器具典型案例。餐饮行业专项整治,自治区商务部门自觉担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首次在召开自治区商务系统工作会议时同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系统部署,累计参与检查餐饮用户2万余家、查处问题隐患2万余项。有关部门加强对违规售卖使用醇基燃料等工业燃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执法,打击非法经营醇基燃料企业31家,检查餐饮场所314家次,整改隐患185项,全自治区范围内已无醇基燃料经营和使用单位(场所)。
五、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6·21”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明确燃气管理部门牵头抓总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齐抓共管,成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加强燃气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运用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等工作制度,强化各部门重点任务督导落实。组建三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各部门落实燃气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各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推进信息化赋能,建成运行“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全自治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检验检测站,以及全部从业人员和运输配送车辆的全链条在线监管,着力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可控、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设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具有物联网功能的燃气监测报警设备80余万台。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行业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双向移送线索24条。坚持“管合法、更管非法”,查办涉燃气刑事行政案件83起82人,其中刑事案件37起46人,捣毁非法燃气“黑窝点”34处,曝光公布典型案例272起,有力打击了燃气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六、基层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宁夏回族自治区针对“6·21”事故暴露的安全基础没有抓实的问题,狠抓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筑牢群众安全基础,提升基层能力水平。狠抓能力提升,组织1.5万余名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自治区城镇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参训人员6300余人次。组织全自治区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参训企业2.46万家。依托宁夏理工学院、银川能源学院等高等院校,加强相关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开展专业培训,补齐专业人才短板。强化宣传教育,向各地餐饮经营场所发放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步骤、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手册8万份。举办校园安全专家公益课讲座,制作播放燃气安全知识短视频,组织近14万师生开展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制作燃气安全短视频、警示片、宣传册等,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万份,推送公益短信2500余万条,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监督,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经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拓宽畅通12345热线、互联网等各类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全自治区累计核查办理燃气行业举报投诉1.45万件,着力构建燃气安全的人民防线。
同时,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访谈座谈、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所属相关地市对照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仍需继续深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排查还不够及时彻底,燃气经营主体“小散弱”导致管理和服务水平较低,配送车辆配备和运输管理等还不够规范,燃气安全链条上的动态隐患排查存在盲区漏洞,增加了安全风险。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仍需大力整治。由于前期缺乏有效的规划指引,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现有燃气厂站早期建设标准低,特别是有的液化石油气厂站兴建至今已达40年,部分设施陈旧老化严重,且缺乏有效的维护和更新,容易引发安全问题,需要花大力气尽早解决。三是安全防范能力仍需着力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还不够畅通,联合监管、管理协作还不够紧密;基层燃气监管专业力量不足,技术支撑力量还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用户端自动切断缺失等问题仍然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对于评估发现的问题,评估组已现场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作了反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宁夏回族自治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继续深刻吸取“6·21”事故教训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跳出事故看事故,以全面加强燃气安全治理为契机,举一反三堵漏洞,系统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主动仗和持久仗。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作为党委政府促发展、保民生的基本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在事前预防上下功夫,织密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网络,强化源头管控,完善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第二,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着力从打基础、利长远的角度,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确保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切实提升基层安全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支撑保障等能力。用好用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业技术机构、安全生产举报等资源手段,创新安全生产系统治理机制。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在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持续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要坚持把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摆在安全生产的突出位置,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工作主动性,以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确保2025年底前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构筑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民防线,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改。要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持续警钟长鸣以案促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持续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既要深刻吸取本地区事故教训,也要以别人的事故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安不忘危、稳不忘忧的忧患意识。要持续推动以案促改,聚焦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红线没有守住、全链条监管掉链断档等问题,坚持不懈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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